一、奖学金评定的指导思想
为了调动我系学生的积极性、主动性、创造性,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,发展学生的健康个性,激发学生的责任感,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,结合我系实际,特制定本办法。
1、德育考核以校、系、班量化成绩为依据。智、体考评以学生每学期各门功课的考试、考察成绩为依据。能力考核以考评结果为依据。
2、在评定过程中,要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,坚持标准,做到在量化、学习成绩面前人人平等。
3、坚持考核评定与奖罚相结合的原则。把考核结果与奖勤惩劣挂钩起来,做到优质优奖、劣质不奖、违纪惩罚。
按照各系人数0.5%的比例分配名额,奖金额为2000元/年。
(二)系级奖学金(校核定指标,系组织评定,每学年评定一次)
1、一等占全校学生总数的4%,奖金额为500元/学年。
2、二等占全校学生总数的8%,奖金额为200元/学年。
3、三等占全校学生总数的12%,奖金额为100元/学年。
说明:校长奖学金获得者不参与该学期系级奖学金的评定。
1、用于奖励代表学校在国家、省、市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。
(1)国家级:一等奖800元;二等奖600元;三等奖400元。
(2)省级:一等奖600元;二等奖400元;三等奖200元。
(3)市级:一等奖300元;二等奖200元;三等奖100元。
(2)非英语专业过4级者奖励100元,过6级者奖励200元。
1、思想积极要求进步,积极踊跃参加校、系、班组织的各项活动,是活动的骨干。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,无违纪现象,德育量化成绩排在班级前20%。
2、学习刻苦认真,综合成绩排在班级的前20%,专业课各科成绩平均在85分以上,无不及格科目。
3、积极培养自己各方面的能力,做到全面发展,各项能力考核均为优秀,在校级以上比赛获奖。
4、积极锻炼身体,踊跃参加体育活动,是班级的体育骨干,体育成绩及格,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良以上。
1、思想积极要求进步,乐观向上,文明守纪,关心集体,团结同学,热爱劳动。
2、学习态度端正,勤奋好学,注重全面发展,积极培养自己的各方面能力。学习成绩无不及格科目。
3、积极锻炼身体,踊跃参加体育活动,体育成绩及格,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合格以上。
1、被评学生应成绩优异,注重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劳全面发展。踊跃参加各项活动,积极培养自己各方面能力。
2、在评定过程中采取投票的方式,做到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、透明。人人平等,人人参与。
3、评定要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,综合评价。把奖学金评定的计量分为:学业分、品德分、荣誉分三方面。
4、评定过程中要与班级干部进行沟通,咨询有关事宜。由系级领导商议之后做出决定。